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今天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在全国范围内对医药部门所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的药品抽检的结果。其中,武汉第五制药厂生产的健脾糖浆等11个生产单位生产的12种药品被撤销批准文号。
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武汉第五制药厂等100个生产单位生产的“健脾糖浆”等14个品种、182个批号不合格药品按劣药进行查处;确定标示为“安徽安庆市生物化学制药厂”等41个生产单位生产的“多酶片”等9个品种、79个批号的标示药品为假冒药品,对其按假药进行查处;对海南天涯制药厂生产的“复方丹参片”等11个生产单位生产的8类12种药品,责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撤销其批准文号。
又讯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还公布了各口岸药品检验所1996———1998年6月底对进口药品入关时检验不合格情况的汇总结果,并发出关于查处进口不合格药品的通知。
通知要求对瑞士SERONO生产的注射用人绒毛促性腺激素等15种在入关检验中不合格批次均在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药品,以及西班牙CHEMOIBERICA生产的头孢唑啉钠原料等4种没有允许换证的药品暂停进口,各口岸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进口检验。对法国RhonePoulencRorer生产的培福新注射液等6种已换发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的药品,以及对入关检验一批次不合格的新加坡Chopwahon生产的华安克鬼油等77种药品将加强质量跟踪抽验。发现上述药品再有质量不合格者,将严加查处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凡在进口入关检验“不合格”达两批次者,一律停止进口。